Sep 16, 2008

扣个税有望以家庭为单位

本报讯 由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主办的“首届高层税务论坛”日前在上海交大举行。专家在本次论坛上透露,个人所得税“推行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综合扣除”,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在研讨中。

  今年3月1日,国家个税起征点调节至2000元,那么,个税起征点近期是否会再提高,如果提高又会提至多少呢?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中国总会 计师协会主任杨崇春表示,个人所得税一直在不断改革,统一、简化、公平一直是改革的目标,以前的个税类目繁多,现在已经趋于合理,建议继续提高个人所得收 入的扣除额,“现在流传的3000元起征,我看可以考虑。”

  杨崇春还透露,多位专家建议个人所得税“推行以家庭为单位综合扣除”,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在研讨中。(解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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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保证家庭收入透明有争议

  南京一位税务专家告诉记者,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规定过于简单,没有区分为取得收入所必须支付的必要费用和为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及家庭开支所发生的生计费用。

  按家庭扣税体现税负公平

  另外,我国费用扣除标准中也没考虑纳税人赡养人口的多少、健康状况等所引发的不同开支水平,以及通货膨胀、医疗、教育、住房等不同情况,而是统 一按照一个标准实行定额或定率扣除。这对于那些收入相同但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和生计费用多的纳税人来说无疑是不公平的。举例来说,根据目前我国的个税制度, 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并没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等情况,结果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三口之家,只有一人工作,养活四口人,每个月只有三四千元的收入,本已不 宽裕,但仍要缴个税。而按照家庭来扣除个税就比较公平。

  衡量家庭成员收入困难重重

  江苏省地税部门有关人员指出,实施“按家庭扣税”有一个前提,这就是家庭收入的透明度和真实性,这也是各界争论较多的焦点。有专家认为,目前中 国对某一个人的收入状况尚且不能做到完全透明,要对家庭中所有成员的收入作一个总体衡量,更是困难重重。当然,以家庭为单位综合征收个税虽然是税改的发展 目标,但在目前还不现实。即使现在这种简单的税收制度条件下,我们仍然不能保证达到条件的人都能纳税,仍然有很多人通过各种手段偷税漏税。现在很明显的问 题就是,拿固定工资的人工资不会很高,但缴的税却一分不会少,而有些人因隐性收入使实际收入很高却很少缴税。所以,一旦以家庭为单位收个税,统计起来将更 复杂。

  可采取家庭和个人课税结合

  南京地税部门专家表示,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家庭课税与个人课税相结合的方式。在个人课税的基础上实行家庭课税,以夫妻双方为一课征单 位。家庭总收入比个人收入更能全面反映纳税能力,可以实现相同收入的家庭相同的个人所得税负的横向公平,不同收入的家庭不同税负的纵向公平。家庭课税便于 贯彻国家的个税政策和特殊项目扣除,如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支出都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很难在夫妻双方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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